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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入門 第十章:神學--信德的科學 (10-6)


6.神學和其他有關宗教的科學

神學和其他科學共享着實體的研究對象,而神學可明確被區分出來:宗教科學、教義歷史、宗教的哲學和宗教心理學。

- 宗教科學或宗教的比較歷史,專注於人類歷史上所存在或曾存在的宗教和敬禮(或崇拜)的起源、形式、內容和發展。它利用歷史的方法,並不常對其研究的宗教機構之內在價值,作出任何的判斷。

- 基督宗教教義的歷史始於一個事實,就是教義的條文(只要是超自然奧秘的人類表達)由教會透過思考和靈性的過程而欽定的事件。教義歷史就是研究教義條文的這個發展過程的各個階段,教義的條文是歷史中重要的一環,也是基督宗教思想的發展。這是為神學一個主要來源的學科。

- 宗教哲學研究宗教的本質、在人類本質中的社會性及個別性的基礎,以及宗教事務中真理的理性標準。神學不能被納入該科學中,因為神學的對象(透過啟示所知的天主的奧秘)及其方法論(不尋求歷史或哲學的解釋)是不同。神學需要利用在信德中起作用的理性。

- 宗教心理學描述信徒的宗教經驗,和他們每個人靈修生活及達致與天主合而為一的內在過程。神學能考慮到宗教心理學所提供的資料,但它並不與宗教心理學相同,因為神學的任務就是研究教會所提出啟示的客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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