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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入門 第十章:神學--信德的科學 (10-9)


9. 神學方法的架構

自十九世紀以來,信理神學一直在使用一個由兩個部份或兩個必要階段所組成的方法論。透過兩個緊密相連的途徑 —— 實證神學和思辨神學 —— 信理神學尋求啟示的科學性理解。我們不能忘記這兩個途徑是密不可分的,他們亦不能以兩個彼此獨立的活動而存在。神學的思辨和實證特點彼此是緊密相連的。

9.1 實證神學

實證神學分析了所謂的聆聽信仰(auditus fidei),即是那形成啟示寶庫的資料、聲明及訊息。實證神學旨在詳細研究它們,以便發現它們每個的精確含義。

實證神學以仔細及嚴謹的態度,首先專注於研究及了解神學的泉源:聖經和聖傳。因此,它來具有在其思辨階段所需要使用的元素。

* 例如,若一名神學家想知道,一個人如何在天主前成為聖人,他首先需要分析聖經及聖傳對一些術語的含義,諸如信仰、恩寵、聖德、公義、罪人、義人、皈依、悔改、善功,功德、報應等等。神學家的思辨性反省取決於他對資料來源的分析。

神學的實證階段其後嘗試確定和證實並建立天主所啟示的內容,以及天主如何地啟示(不論是直接地或間接地、明確地或隱含地,利用清晰或模糊的表達方式等等)。這些已啟示的信理,並不是全於相同的明確性下在聖經和聖傳中並不是全部都能找到同樣清晰的表述。最常遇到的狀況是,往往需要解釋一些術語及其表達還需要被詮釋。

因此,實證神學就是研究啟示整體內容的科學,並在其啟示、傳達和提出的階段中,試圖去確定和追溯信仰對象的文件歷史。可以說,實證神學渴求要知道的,是以其正正井然和徹底的方式,所研究的啟示資料的本體和外在形式。它不是出於博學或文化的慾望,而是要深入了解天主的聖言。

* 神學家對實證性的資料的關注,是他的工作所需,並不代表該神學家就是實證主義者,或他不在任何教義和神修的系統當中尋找有關的資料。一名實證的神學家,不是語言學家,也不是考古學家或歷史學家,更不是文學評論家。聖經的、教父的、禮儀的元素是被納入教義的闡述,來令其更清晰、更廣泛、更深入。實證神學家就如神學家般,去利用語言學和歷史學的方法以信仰作起點,在如此多的世紀以來,研究啟示及啟示所作的見證。

神學發展需要釋經學家、基督宗教教義歷史學家,及信理神學家之間的團結和合作。

9.2 思辨神學

思辨神學研究瞭解信仰(intellectus fidei),即思辨神學嘗試理解資料,並在一致的理智結構中的表達。

* 實證和思辨,是神學中必要和互補的兩個層面。要考慮一點,一些不肯定的資料,或資料未充分證明和解釋,資料都是無效的。即使資料是眾所周知的,但若沒有經過思辨和反思,也不能幫助我們發現啟示的意義。實證神學沒有思辨的話,會變成僅僅是語言學與歷史學知識之展示。相反地,沒有實證神學的思辨神學,會變成空泛中進行的智力工作。

對信仰的理解就如神學工作的一個加冕,但這是一個從未完全實現的終點。雖然在這個時刻,神學通常被稱為思辨的(speculative)或系統的(systematic),但我們必須考慮神學知識的近似特徵。這並沒有實現到(正確所稱的)神學知識的認知系統。

神學的科學性研究,必須在尊敬宗教的神秘氛圍下進行,並在信仰的超越性前謙遜地作回憶,並且莊嚴和排除理性的魯莽,因為理解信仰不能被看作是人類理智的正確對象。

* 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回顧這一點,當時稱:「理智由信仰啟發,當理智仔細地、虔誠地,並以清醒的方法去尋求,透過天主的恩寵得到的理解奧秘,這是頗有成果的……但是,從來沒有完全地理解(奧秘)。」(D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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