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入門 第三章:信仰與神學 (3-4)
4. 基督宗教的奧秘和教會的教義
4.1 何謂教條?
- 基督宗教是一個教義性的宗教,在這意義上,已啟示的奧秘是由教會一些信仰的信條,將天主的神聖真理翻譯(或表達)成人類理解的語言。因此,教義以某種方式構成基督宗教教義性的特點。
- 這些教條不是自明之理或理論性的原則,而是有關天主所啟示及教會在聖傳中所存在的精確宣告。它們是透過教會宣告(教會訓導的正式行徑)來設立一些教理。
- 教條表達了天主啟示的客觀一面,不能減少到信友的主觀性。教條是一名正直基督信友行為的基礎。
4.2 對教條的必要性
我們可以說,即使這些教會的慣用語句,在特定的歷史情況下而產生;但是,它仍是教會全部的意識。他們必須被認為和接受是有效的和絕對的,並作為宗教知識與道德行為的必要修件。
* 人類的生命確實需要一些可在行為上作指引的基本原則。就如其他人一樣,基督徒也有一些特定的原則,而這些信仰上的原則就是我們信仰的教條。若沒有這些原則,基督徒的存在不能持久,而且沒有任何方向。
* 教條不應該被理解為任意施加的言論或觀點,並蔑視信徒的內在與外在的自由。相反地,在製定教條時的嚴謹性與準確性中,不單只意味著對當中奧秘的尊重,而且也對接受者的智慧和感性的尊重與關切。
4.3 教條和自由
由於教條以某種方式表達了教會的教條意識,它總會包括教會和傳統組成的部分,而這部分是不能刪除的。
沒有信仰之路不是通過教會的。換句話說,單純地體驗、直接、主觀或按個人喜好去尋找信仰真理,而又忽略教條是不可能的。同時,要研究聖經而又忽視聖傳是不可能的。信友的信德不能脫離教條中的傳統。
教條有一種令人感到解脫的效果。它是令基督徒知識上自由成為可能的條件,因為教條釋放了基督徒的思想。沒有教條(教義參考要點)的話,我們將會受到很多因素的製約。我們可能會發明一個神來迎合我們自己的時代、文化、方便或興趣,及我們看待事物的方式。最終,我們將會重新詮釋天主及整個基督宗教的訊息,並將它們調整來迎合我們的個人品味。教條釋放、並容許我們達到有關天主的客觀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