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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入門 第六章:聖經 (6-10)


10. 聖經、教會與神學

若聖經不被閱讀和理解在教會的懷中,那聖經就可能成為一部封閉的書,並難以理解;因為文本不足以找到全部的意義。聖書呈現某種暗淡、隱澀,這源自於所包含的崇高的奧秘,及對讀者不清楚的語言(有時是象徵性的)。

- 教父很快便意識到,聖經必須在教會團體的懷中被閱讀和理解,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找到正確的意義。

-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教導,聖經的詮譯「置於教會的定斷之下,因為教會擔任保管及解釋天主言語的使命與天職。」(《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12)

* 神學在聖經的詮釋與教會的權威之間所建立的聯繫,來自於基督建立了一些教會的公共方法,以確保天主啟示完全的傳遞、保護和解釋。在整個教會的歷史中,這種信念一直都十分活躍,並一直靠著天主聖言來生活。

因此,釋經工作是個神學性及教會性的任務。它得到學術和研究的支持,但並不是一個世俗性的任務。我們不能以理解古希臘的荷馬(Homer)和古羅馬的維吉爾(Virgil)之方式,來參閱和解讀依撒意亞先知書或聖保祿的書信。聖經的釋經學不只是解釋一些珍貴的古代文本、調查其文學形式、或尋求其原始版本。釋經的首要責任,是向基督徒傳達啟示的訊息,並對天主聖言本身作出闡述,及天主聖言對人類的救贖性影響。所以,釋經的工作必須以更神學性、更靈修性、和更普遍性的方式來執行。

* 所有仔細檢查天主聖言的人,必須同時地知道他被聖言所檢查。他必須以謙遜、開放及忠誠的態度,來開展他的工作。聖亞大納修(St Athanasius of Alexandria)在《論道成人身》(On the Incarnation)第57章中說到,「為了聽到及理解聖經,必須過聖潔的生活、純潔的靈魂,從而按耶穌基督來實踐美德。」

《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所指的是,釋經工作需要考慮到信仰的類比。這個表達的方式來自《羅馬人書》第12章第6節,並間接提到天主教信仰所有肯定之間的和諧與聯繫。

因此,釋經必須是一個神學家,並強調聖經文本的神學含義,同時表明它們與教會內所解釋的教義和道德之關係。這有助於教會和人類面臨重大潛在問題上,進行共同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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