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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入門 第七章:聖傳 (7-5)


5. 聖傳的見證人

聖傳是一個活生生的現實,其主角是教會本身,推動者則是聖神。然而,反映在基督宗教開初時的見證和文件的集合,在整個歷史上被更新,並延續到我們這個時代。

5.1 教會的教父

- 定義

教會的教父是古代的基督徒作家,其特點是信仰生活的聖潔、他們對聖經和信仰教條的深入認識、以及教會託付給他們工作的責任。

這些作家分為不同的時期和群體。最重要的是護教的教父(第二、三世紀),和第四、第五世紀的作家,均在東方和西方構成了「教父的黃金時期」。這兩個世紀在基督宗教最具影響作品中比比皆是。這些教會的表表者中包括:聖亞大納修(+373)、聖額我略尼沙(+395)、聖巴西略(+379)、聖濟利祿(+444)、金口聖若望(+407)、聖熱羅尼莫(+419)、聖安博(+397)、聖奧思定(+430)和聖良(+461)。

聖額我略一世(+604)和聖依西多祿(+636)被認定為最後的西方教父。聖若望達瑪森(+743)則是最後的東方教父。

- 特徵

 - 他們寫了一些非常好的聖經詮釋和對抗當時的異端。

 - 他們有明確的天主教意識,及對天主的奧秘有深入意識。

 - 他們的思想是以基督和教會為中心,是極好的合一與和諧神學的例子。

 - 他們對與基督宗教信仰接觸的文化的寶庫充滿敬意和開放。

 - 他們具有很高的教義性和靈修性的聲望。

- 重要性

教會已教導了教父們一致同意,構成了解釋聖經的一個肯定規則(參閱脫利騰大公會議,D 786;和梵蒂岡第一次大公會議,D 1788)。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表明,「教父們的言論證實這傳授活生生的存在,它的資源流入信仰和祈禱的教會之實際生活中。」(《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8)

教父們展示出教會的神學,能對啟示忠誠,同時活著的、多元的、創意的、專注的和對時代文化的開放。

教會教父們的研究,在受過教育的基督徒(特別是司鐸中),擔當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

5.2 神聖的禮儀

禮儀是教會莊嚴和公開的祈禱。透過耶穌基督給永恆聖父的完美祭獻中,禮儀得到其意義,並以聖體聖事為核心。

* 每一次舉行禮儀都是一個神聖的行動,因為禮儀是基督司祭的行動,也是基督的肢體——教會——的行動;在相同的名字或以程度來說,教會其他的行動不能與禮儀有相同的功效。

* 「在人間的禮儀中,我們預嘗那天上的,參與那在聖城耶路撒冷所舉行的禮儀,我們以旅人的身份向那裏奔發。」(《禮儀》憲章,7-8)

這是一個單純無私、沒有包括人類喜好的行動。禮儀本身並不是指向其他事情,只是透過崇拜、讚美和感恩來光榮天主。

禮儀是信理價值的載體,並是發現任何屬於已揭示信仰的東西的最好方式。

* 例如,不論任何人參與一個莊嚴的洗禮,都能透過禮儀儀式和禱告,來告知他所目睹及聽到的東西,教會認為(1)人是受造物並是天主的子女,(2)罪惡及其所帶來的後果,(3)救贖工程的神聖計劃,(4)耶穌基督的恩寵及其成聖的功效,(5)對教會的歸屬感等等。

這個事實表明祈禱律(lex orandi)及信仰律(lex credendi)原則的意義:教會的祈禱是信仰的規範。禮儀的祈禱是行動中的教條。

* 當我們使用這些表達時,我們應強調教條的首要地位。我們不是說禮儀制定出教條,相反地:教條製造或讓禮儀結構成形。自然地,禮儀禱文不如教條定義般正確,而以禮儀為基礎的神學論證應謹慎地使用。

禮儀具很大的教育價值。禮儀就如一個永久的教理,並不斷地教導每個人有關天主教意思的事情。

5.3 基督宗教的信友意識(sensus fidelium)

那些在生活中實踐信仰的基督徒,有能力利用簡單而正確的方式表達這種信仰。這生活和表達信仰的事實,是教會信仰的重要見證。通常地說,領洗後的人組成一個先知性的人,並享有所謂「信仰的不可錯誤性」(infallibility in credendo)。

* 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運用以下一句來擬定這個教義:「天主的聖民也享有基督的先知任務,特別以信德愛德的生活,到處為基督 作活的見證……信友的全體由聖神領受了傅油,在信仰上不能錯誤。幾時「從主教們直到最後一位信友」 ,對信仰之道德問題,表示其 普遍的同意,就等於靠着全體教民的信德的超性意識,而流露這 『不能錯誤的』 特質。」(Lumen Gentium,《教會》教義憲章,12)

信友意識(sensus fidelium)或信仰意識(sensus fidei)是基於一個事實,就是信仰是一個共同善,並由天主所賜予給組成教會的全體子民。教會是神聖應許的合法繼承人。她是新的以色列;她是一個理解教義,並辨認天主道路的先知性的百姓,從而向全世界宣揚這教義及方法。「至於你們,你們卻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他奇妙之光者的榮耀。」(伯前 2:9)

* 教會的歷史大量地記載了信友意識(sensus fidelium)。福音最初由單純的信友主動地帶到整個地區(國家),如格魯吉亞(Georgia)、阿比西尼亞(非洲埃塞俄比亞 Ethiopia 的舊稱)等等。在第四、第五世紀的阿里烏主義危機(Arian crisis),即使有不少主教叛教逃離,普通的基督徒也維持他們的正統觀念。即使沒有司祭超過80年,瓜拉尼人(南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也保持著他們的信仰。而在17世紀初到1864年,當傳教士抵達長崎時,日本的基督徒亦是如此堅持他們的信仰。同樣地,在土耳其統治匈牙利(17世紀)、法國大革命和共產主義統治東歐期間,天主教信仰仍然能維持並傳遞下去。

即使有時會導致妄用神聖性,流行的宗教信仰仍是信仰意識(sensus fidei)的重要反映。它體現了一種活生生的基督宗教,並反映在簡單的虔敬舉動,例如出遊、團體、朝聖、拜訪至聖所和朝聖地等等。

5.4 神學的共識

神學家在教會中,總是對教會教義有重要的貢獻。他們是聖傳的聲音。

* 對此,在1562年,就這神學問題作總結的麥爵爾.嘉諾(Melchor Cano)會說,「如果教會的神學家一致地(uno ore)制訂一個堅固而穩定的結論,並邀請……信友把它當成某種(肯定的)神學真理,我們必須接受它作為天主教信仰的真理。」(De Locis, XII, chap. VI, Madrid, 1776, 182)

神學家討論最有趣的話題之一,就是他們的工作和教會訓導之間的聯繫與共同的合作。國際神學委員會(International Theological Commission)的創立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行動。

* 目前的國際神學委員會被定義為非行政科學研究的官方機構,必須對教會有絕對的忠誠,並以這忠誠來工作。雖然委員會的主席是信理部(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的樞機部長,但它不是組成信理部的一部分。委員會研究重要的理論問題,一是因為教廷一些機關要求這樣做,一是因為自己主動去做。委員會將所研究的成果直接轉交給教廷,然後再送交信理部。

神學家的大多數意見不是絕對的,並可能會有特殊的情況,即當在這種共識不能清晰、正確地表達出已揭示的真理、或錯誤地理解和解釋這真理。

* 在婚姻行為的生殖和整方面的問題上,反映了這種可能情。保祿六世指定了一批神學家發表了一個主要的意見,其中心論點由教宗本人於1968年的《人類的生命》通諭(Encyclical Humanae Vitae)中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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