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入門 第十章:神學--信德的科學 (綱要, 10-1)
神學是信仰尋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這不是一個只求相信的信仰,而且是一種理性的信仰,這信仰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因此,它是以信仰、批判性和科學性的態度來進行嚴謹的思辨。神學所使用的方法,是以科學的特質作為思辨方法,去處神學的基本問題。在這個思路之下,神學的內容是啟示的奧蹟,並以科學的方式去確定;而以此方式,神學的內容可從其他的學科區分出來。
綱要
1. 神學的科學特性
(a) 否認神學的科學特性的爭論。缺乏批判性的向度。缺乏證據。不驗證結論。沒有發展的知識。無法展示 信仰並非科學範疇 (b) 神學的科學特性的基礎。
2. 神學科學
指出並持有原則。特定的學習範疇 嚴格的方法論。一致且正確的處理方式。可以溝通、整理且系統化的知識
3. 神學:研究真實的科學
4. 神學的思辨和實際層面
5. 神學作為智慧
6. 神學和一些關於宗教的科學
諸宗教的科學及其歷史。信理的歷史。宗教哲學。宗教心理學
7. 神學與實證科學的關係
8. 神學的方法
9. 神學方法的架構
(a) 正面神學。(b) 理智性神學
10. 神學方法的發展與應用
方法的基本結構。方法的預設。方法的標準
1. 神學的科學特質
在人類思想的整個歷史中,對科學有不同的理解。這些不同的理解來自一些想法,而這些想法是關於世界的可理解性,和人類理性認識現實的能力。人們是否能夠肯定或否定神學的科學特性,取決於他們如何理解「科學」。多個世紀以來,神學被視為是一門科學(最高層次的科學),但在現代,人們收窄了對科學的概念,阻止了神學被納入為科學的行列之中。
1.1 否定神學的科學特質的爭論
- 缺乏批判的向度。有時神學被斥與科學的基本規範互相矛盾,因為人們需要接受天主的啟示,作為無條件的知識來源,而且這是不能質疑的。
- 缺乏證據。其他人認為神學原則缺乏證據。因此,神學看似建在沙石上的知識。它能有助建立人的精神,但並不配上「科學」這個名稱。
- 不驗證其結論。有些人稱科學沒有驗證其結論,不能確定已得到有效證明的真確性。
- 這不是一個完整發展的知識。有些思想家藐視神學的科學性,認為它是人類智力的幼稚和無知階段的一種知識,例如:十九世紀的思想家孔德(Auguste Comte)。
- 它不說明一個可證明的真相。天主就好像人類思想中一個簡單的想法,即使人們因宗教與倫理的動機接受祂的存在,但也不能被證明是否真實。有人說我們其實不知道天主是否是真實的存有(Being)。以這種方式構思,天主被限制為人類價值觀的終極來源以及他最終勝利的保證。
- 信德決不是科學。即使在神學的領域中,一些神學作家沒有接受神學的科學性質。他們肯定地認為,若理解神學為科學,會使神學過於人性化,並可能會改變伴隨着信德的愛的特質,這愛的特質就是純潔和無私。
* 在本世紀的後半部,反對神學科學性的聲音已經重複地出現,這次是因為來自社會的批判理論(Th W Adorno,J Habermas)和所謂的批判理性主義(K Popper,H Albert)。科學是一項活動,其目的是要獲取知識;從這個想法以及從理性和社會的特殊觀點出發,這些觀點助長了反對科學性與認知性的效度和神學的合理性。
- 神學是種意識形態。有人說神學是用來證明信仰和服務教會的一種意識形態。因此,它使用了理性外的論據,以及有說服力的修辭。神學在信仰和教會的實踐中,具有單純的功能性作用。因此,神學不會是科學,而是種意識形態。
- 對很多現代作家來說,神學不能簡單地被歸類為一門科學,全因為信德的對象被認為是不真實的,因此不能以嚴謹和客觀的方式,在知性的層面上處理。
由於神學在歐洲文化中喪失了主導地位,那些否認神學中的科學特質的立場已經發展起來。
* 知識的真理以神學作為根源和始點,而實證科學和人類啟蒙時期百科全書,代替了Summae(神學/哲學大全),作為這知識的來源。
很多反對神學的科學特性的概念,是從科學的實證主義中得出。最重要的是,收集和處理可衡量與定量數據的有效性。
* 在現代,當科學中的各個領域發展起來(例如天文學、數學、物理學、生物學等),他們被視為確切的科學,也即是說,科學沒有提出「甚麼」或本質或事物的成因,而是提出「怎樣」和「用作甚麼」。
這科學的實證主義概念已被大幅度修改,並被一個儘管有足夠搜證、但仍然很弱的概念而取代。這個實證概念尋找終極的價值和目標,以及現實的意義。實證主義的失敗,是因沒有考慮到知識的最終基礎。
1.2 神學的科學特質的基礎
我們說基督宗教的神學是一門科學,因為神學是對一個確實的對象(已揭示的奧秘)作出理性和一致的論述,而這論述是根據明確的原則進行研究,並最終對這些奧秘有更深入的理解。
基督宗教神學的科學特質的建立,在第十三世紀中所下的功夫,是最為廣泛和有系統的。聖多瑪斯便是其中主要的支持者之一。
- 聖多瑪斯.亞奎納
聖多瑪斯採用了亞里士多德的科學概念,並嘗試去證明這一個概念能以妥善的方式去容納神學。為亞里士多德而言,人類科學有一個秩序和層次,影響着科學的原理。一方面,一些科學從開始便是自明的,(透過感官觀察便立即知道);而另一種科學,因其起點並不自明或不明顯,(不能透過感官觀察才得知),因此需要先進行論證,或取自另一種科學的原則,作為這科學原則的起點。
利用這些觀念,聖多瑪斯將神學定義為一門從屬天主和聖人的知識(scientia Dei et beatorum)的科學。神學家接受由高等科學所樹立的真理內容,但他並不能靠自己去證明這些真理。他利用這內容作為起點,並從這個起點發展他的研究。
聖多瑪斯有兩項重要的結論:
首先,就信德內容的有序發展而言,神學是一門真實和愜當的科學。我們能確認其科學性特質,就如我們接受那些以其他科學為基礎的人文科學。神學的原則(即神聖的奧秘)是自明的,並啟發出神學性的明晰與明確性。
第二,只要是不獨立或從屬科學,也是被一個沒有高等科學的知識(屬天主和聖人的知識)擁有,神學是一門真正的科學,但它需要永久性導向所渴望的高等科學,作為最終的目標。
- 聖奧思定的神學傳統
奧思定傳統主要由聖文德(St Bonaventure)為代表。與多瑪斯傳統不同,因為奧思定傳統對聖人的知識(scientia beatorum)具有不同的觀念。對於奧思定傳統,真福是指愛天主(非對天主的知識),而這植根在意志(而非理智)。因此,神學必須導向永恆天國的最高行為(對天主的愛),並與這幸福有股親和力。這就是為何神學不可能是理論性或科學性的。它應該被看成是天主的禮物,就像為了永恆生命而種下的種子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