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入門 第十一章:神學中的統一與多元 (綱要, 11-1)
神學只有一個,但並非一致和一成不變的。擁有很多和不同的神學體系、專修和傳統。神學只有一個,因為信仰只有一個,在惟一的信仰下,神學是一個隨着時間的發展,在神學訓導的多樣性中形成科學。
在神學的合一及所形成、內容、訓導、方法和方式的多樣性中需要取得平衡。
綱要:
1. 神學中的多元現實
(a) 根基在啟示本身 (b) 特定概念和哲學性工具 (c) 不同的知性和神修觀點
2. 信仰的多元性與合一性
(a) 對信仰的客觀特性的認識 (b) 信仰作為神學工作的教會性標彰 (c) 真理的位階 (d) 信仰的本體及外表 (f) 啟示的原始性和超越性
3. 神學的學科
(a) 基本神學 (b) 信理神學。天主的奧秘。創世。基督論。聖母論。神學人性論。聖事論。末世論 (c) 倫理神學(d) 神修神學 (e) 牧靈神學 (f) 神聖禮儀(禮儀學)(g) 聖經神學。(h) 大公神學
1. 神學中多元性的事實
合一與一致並不相同。神學能夠及應該成為一而多元。
* 國際神學委員會在有關《信仰合一及神學多樣性的15篇論文》中,提到:「信仰表達中的合一和多元,在基督最根本的奥秘裡,擁有其最終的基礎,同時是普世實現及和好的奧秘(弗2:11-22),超越了任何年齡表達的可能性,從而避免徹底的系統化(弗3:8-10)。」
天主所啟示的奧秘的豐富性與深度,是不能將其反映了單一的神學體系中,亦不能用單一的推測去研究。神學的多元性並不是指教條的相對主義,亦不代表所有宗教觀點是完全的有效。它所指的是,有不同合理的方式去反省單一已揭示的真理。
在歷史悠久的過程中,基督宗教神學顯示出不少多元的標記。我們看到不同神學的傳統、思想學派和個人作家。東方神學與西方神學的差異是眾所周知的。
* 在東方的神學並不是談論關係,而是三位一體奧秘的天主力量。相對於拉丁(西方)神學,它對概念的定義顯示較少興趣,但強調了人的聖化,而非從罪惡的救贖。東方基督宗教神學強調了天主奧秘超越人類的觀念這一個事實,而且是無法形容的。因此,它更重視消極神學與沉默。
* 另一方面,西方更注重天主聖言的理性層面,能帶領去作反思及實際的行動。看似更多地關注聖言的道成肉身多於聖言的超越性。
因以下的因素,神學多元主義出現:
- 神學多元主義的基礎是在啟示本身的發現。天主自己利用各種各樣的渠道、表達和神學去與人溝通。
聖經正典書目的多樣性不只是一個數字的集合,而且是相對多數的觀點、風格、語言和方法。
- 所使用具體的概念和哲學作為工具的,曾引起了不同的神學。
* 一個受柏拉圖主義影響的神學,與亞里士多德主義的神學不同,儘管它們全都有簡單的聚合元素,而且它們不會單單是他們所使用的哲學系統的成果。
- 多元性能在不同智力和靈修觀念中衍生出來,導致不同的系統性解釋。
* 如奧斯定主義(Augustinism)、思高學派(Scotism)、摩里納主義(Molinism)及多瑪斯學派(Thomism)等神學系統,均來自不同的靈修方法及哲學系統。神學家世代將多瑪斯主義視為神學的科學形式;而現在,其他則用別的方式,而且沒有將聖多瑪斯所提出的權威和有效指引放置一邊。我們能說教會訓導曾嘗試為了發展神學,而確保這些和類似的選擇(參閱 DS 2564-65)。
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知道神學不會因着推理,或透過一個逐漸成熟而變得進步,但同時亦透過和其他真理的對話與比較(參閱《耶穌的教會》通諭,Ecclesiam Suam,1964)。因此,它接受和激發了多元主義,並鼓勵在福傳上,於人們習俗、智慧、藝術和科學中傳播信德的種子(參閱《致萬民》Ad Gentes 或《論教會傳教工作法令》,22)。
由此造成紀律、禮節、禮儀、神學和靈修的多樣性,被認為是天主教教會的表現和標記(LG 23;AG 22;UR 4)。大公會議亦談到教義中神學表達的合理多樣化(UR 17;AG 22;GS 62)。這種類並不違反教會的合一;相反地,而是為了推廣教會的合一而存在(LG 13;UR 16;O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