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入門 第一章:何謂神學?(1-5)
5. 神學的定義
神學能被定義為一門學問(science),其中信友的理智,在超性的(德行)信仰的指導下,能嘗試更好地理解天主啟示的奧秘,及其在人類生存的後果。
神學是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 信仰尋求理解,而且不僅是因好奇心而推動,反而是對奧秘的愛與崇敬之心而推動。
* 聖安瑟莫(St Anselm of Canterbury, 1033-1109)創造了這種對神學本質的詞語。他注意到「信友不應對信仰作出爭辯,反而應時常保持堅信,愛這信仰、按着它而生活,他便能謙虛地、並以最大的可能性去尋求為何信仰是如此。如果他能夠理解的話,他便能中悅天主;若他不成功理解,他仍遵從、忠於這份信德,並且尊崇它。」(《證據》158, 263, 三)
信德是神學絕對的必要條件。這不僅是因為信德是神學的「原材料」(神學有信德作起點),而是因為好的神學是在信德內滿全。神學因此不單只是對啟示理性反思。這就是為何聖奧斯定(St Augustine)肯定: intellige ut credas, crede ut intelligas(為了相信而去理解;為了理解而去相信)。
* 神學因此是信仰行為中的智力層面,是信德的反身,是能夠思考、理解、發問和尋求的信德。它嘗試盡可能地將credere(相信)提升到intelligere(理解)的層面,將信仰的真理舖排在一個已良好分類的、統一的和連貫的系統中。神學嘗試(以理性的方式)來組織從啟示得來的資料,把相關概念的關係、效果與其原因的聯繫,以及真相與其來源的相互關係顯示出來。聖多瑪斯‧亞奎納(St Thomas Aquinas)表示,神學像有關天主知識的足跡或形象:impressio divinae scientiae。(《神學大全》 1, 1, 3 ad 2)
神學是信仰的學問,是一種反思 -- 開始時是自發的,然後變得更有條理,並在教會內、圍繞天主啟示、及所光照現實中的基督徒思維一直帶領着。這意味:
- 這不是一件個人的任務。其領域和活力是信仰的生命及信德的奧秘。它最終的基礎是整個教會,這教會是神學活動的受惠者和照顧者。這是對教會信仰的默想,而信德往往在聖經中、信經、會議達成的定義、和教會教父們的著作中表達。它不尋求建立其對象,而是要理解它。
- 神學是理性和有條理的。它從信德裡開始,並在當中存留着,但它一直呼籲人類的努力,並一步一步地前進。它也是一種知識,而且需要時間去完善自己、及令自己更成熟。
- 因此,神學是一種智力的、而不涉及情感的活動,即使它需要愛和擁有超性奧秘的傾向。它不直接地尋求與天主融合(傾向奧秘之路的目標),但一個對啟示的詳細和架構完善的理解,換句話說,它是一種對信仰已發展的知識。
- 最後,深入地鑽研和探索已啟示的真理是適當的神學工作,而且努力去理解,這理解能容許他人以深入的信念與安全性來辯護和闡述它。此外,神學家嘗試將信仰的真理與其他的人類知識聯繫起來,並在現實、天主創造的世界中收集資料。在這個世界,人們發現相對但有價值的真理、第二因伴隨着第一因、中介目的指向最終目的。
神學是不完美的,並且有進步的空間,因為它蘊含人類知識的元素。
中文翻譯:姚子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