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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入門 第十一章:神學中的統一與多元 (11-3)

3. 神學學科

神學從歷史和教學目的而產生不同學科的分類,但這不應讓我們忘記神學科學只是一個。

神學的合一來自其主要對象(天主);從它正式的方面(信仰所啟發的理性);和從 它的基礎和起點(已啟示的奧秘)。神學分類之間的不同之處,不應視為整體的分裂,而是應被視為生命和靈修寶庫的表達。

神學學科互相支持,並必須以一種方式去學習和解釋,來顯示出它們(分類)的合一。倫理神學不應從信理神學剔除,靈修神學需要考慮到其課題所研究的教條基礎。其他的學科也可以用這方式來說。

*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於德國阿爾特廷的演講(Discourse in Altötting,1980年11月18日)中,提到神學的合一:「我們投放到神學知識的所有熱情,最終應歸於天主自己……專注於天主,而針對人類的救贖表明了神學真理中的內在規律。在此中心,我們找到天主聖父、耶穌基督及聖神。我們對這個中心的理解越深刻和根深蒂固,這個中心與那些似乎處於邊緣的真理之間的聯繫,便會越清晰和令人信服。」

3.1 基本神學

古典護教學從十六世紀與誓反教徒、非信友和自然神論者的辯論而誕生,並衍生出基礎神學。這傳統的護教學包含了一個三重的表達:一、宗教性(天主的存在);二、基督宗教的(在基督內只有一種啟示的宗教);三、公教會(地上只有一個教會,由耶穌基督建立的)。

基本神學於《基督徒的智慧》宗徒憲章(Sapientia Christiana,1979年4月20日)中出現,並以自身的對象、方法和結構,作為一個主要的學科。

* 這與自然神學,或神學入門並不相同。它沒有涉及到具體的奧秘,而在整個基督宗教信仰的合理性作考慮。這是一門研究啟示,及啟示可信性的學科。

基本神學專注在:一、天主對人類的歷史性啟示,並於耶穌基督身上完結;二、透過人接受天主聖言所得的信仰;三、奧秘作為基本神學的範疇;四、人類的宗教特徵,而人類天生是對啟示開放的。此外,還擴大了其領域,去容納無神論、非基督宗教信仰、意識形態、人文科學等等的新課題。

3.2 信理神學

十七世紀出現信理神學的概念及「信理神學」這個名稱。

為了展示基督宗教教義的核心,信理神學重視信理(dogma)。理解信理神學及發展為教會教條的一門科學。信理神學的使命,就是從聖經及聖傳中所得到的理由作基礎,並用理性去分析,從而有系統地闡述信條(articles of Faith)。

反過來說,信理神學則分成專論,當中涉及與天主聖三、創世、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之存在及工作、教會、聖事、至聖童貞,和未世論的真理等等。

這基本的學科構成神學最重要和最決定性的部分。我們能說,其他的學科都與它有直接的關係,並在不同的程度上依賴着它。

- 天主的奧秘

信理性專論首先考慮到天主聖三的奧秘,並以它作為開端;這奧秘構成基督宗教的基礎與根基。因為其偉大性、所佔據的中心地位,和牧民重要性,所以至聖聖三的奧秘在神學中是最基本、最首要、最重要的。

* 長期以來,神學(特別在西方)已從天主本質開始,到位格的聖三,組織了這種信理性專論。從這觀點上(由聖奧思定及聖多瑪斯.亞奎納所採用的),在三位一體的專論先於及基於唯一天主的專論之上。這種方法在兩個專論之間反映出眾所周知的區別:一神論(De Deo Uno)和三位一神論(De Deo Trino)。第一專論提出了天主的合理性與普世性。這為了所有相信天主的人,在理論上,變得有用。

然而,兩者間區別的缺點比優點更大。由於三位一神論過份地集中在嘗試解釋一個天主內如何能有三位,而甚少提到聖父,聖子及聖神的具體歷史性啟示,令一神論傾向掩蓋三位一體論。

很多作者這些年來嘗試糾正這種情況。從三位一體的天主開始,即使有些人首先作出一個較寬的反思,包括對天主的存在、無神論,和引致認識天主的途徑,這都是現時在專論中佔主導地位的。

- 創世

天主創造天地和人類的專論,解釋了我們能稱在救恩史上的首件事情,同時亦隨着聖子及聖神的來到而更為充實。創世的奧秘並不單單是一個宇宙學的真理:天主使用自己所有的屬性,並給予自己那份滿溢的愛。

創世等於創世論(protologia,一個關於創世的知識),因為它是一個由男人和女人居住的世界的製造。他們被召的工作,就是讓該世界變得完美。這世界交托到他們——因為他們是天主的肖像——而他們亦要把這地球看作是他們的居所及使命,直到今世的終結。

- 基督學

三位一體的奧秘是基督宗教神學的根基,但耶穌基督本身則是其中心。在救恩史中的一切,都指向耶穌,因此神學具有基督為中心的結構。

* 這就是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在《論司鐸之培養法令》(Optatam Totius,14)中提到,當建議「哲學和神學學科更適當地成為一線,並和睦地工作,朝向基督奧秘的方向,讓學生們的思維更為開放。因為這影響整個人類歷史的奧秘,亦不斷地影響着教會……」

從基督是真人真天主(透過聖經及聖傳的教導)的肯定開始,基督學在迦采東大公會議(451年)開始講解位格的結合(hypostatic union-基督的天主性與人性結合,共存於一個位格內,即天主子或聖言的位格)的奧秘,及其信理的制訂。

然後,這屆大公會議又繼續闡述基督生命的奧秘:道成肉身,在世的生命,死亡,與復活。

- 聖母學說

聖母學是以基督學上最大統一和實質性依賴來呈現和組織。

- 神學性人類學

神學性人類學是研究人類的一個學科,包括人類是以天主的肖象而創造出來,犯原罪後的狀況,以及人類透過恩寵的稱義和成聖。神學性人類學與哲學性人類學不同,它在看人類本性及終結之前,會先考慮人類的起源,但神學性人類學從哲學人類學中,汲取所需的所有信息、資料和觀點。基督宗教人類學的最終根源,應該在基督學中尋求,因為道成肉身的真理,揭示了人類的奧秘及其命運。

神學人類學在恩寵的專論上而結束。

- 聖事神學

目前,聖事神學從奧跡的新概念開始。這種方法將自己與教會教父的象徵性方法聯繫起來,並從道成肉身的現實角度來理解聖事。這神學理念的先驅者包括JA Moehler、JH Newman 和 MJ Scheeben,以及他們的立場已在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中通過。它教導聖事屬於基督宗教的本質,和他們只在教會論(Ecclesiology)的框架內理解。反過來說,教會是一個現實優於自己的「神性與人性」的標記——基督及天國。

- 末世論

未世論與創世的神學有着深刻的關係,亦是末期完成的天主眷顧的工作。這門學科首先考慮歷史的基督宗教意識,也被視為「救恩史」。

基督宗教末世論的特定題目,是未來的偉大工作,希望的對象:耶穌的再來(parousia),死亡的復活,最後審判,新天新地。它亦研究人類在來世的情況:永生,煉獄,懲罰(地獄)。

* 末世諭亦與基督學有深刻的聯繫,因為人的命運在於走在基督——在死人和復活的主之間的長子——走過的路。

* 我們必須記住,末世論不僅是信理神學的一部分。某程度上而言,所有神學都指向末世論。所有的信理專論在與天主明確的未來緊張關係中,具有強烈的末世論層面。

3.3 倫理神學

倫理神學的先例,能在十三、十四、十五世紀時,為聽告解司鐸撰寫的指南中找到。在十六世紀時,倫理神學是一門相對自主的學科,當時聽告解司鐸指南被完善和擴展成一部完整的書,並包含涉及整體的道德信理和涉及案件的其他部份。

* 這些專論的發展,是為了解決修和聖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並逐漸顯示信理與倫理之間分離的弊端:倫理有可能成為人類最終目的的專論而與天主專論分離,也可能成為與基督論分離的聖事論。倫理的神學性特徵有被淡化的危險,因為它減少到一些行為的規則,並與天主在基督內的啟示分隔開來。

現今,倫理的專論致力於不把他們的教導,從信理根源中分離出來,並顯示出基督宗教生命不只表現為對抗邪惡的抗爭,而是透過天主的恩寵,來努力實現基督徒的一切德行。

這倫理神學的更新,與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的教導有很大關係,後者把道德倫理的重點,放在被賦予自由的人身上,並透過其良知去跟隨所聽到的天主的召叫,從而實踐這達致永生的最終聖召。倫理行為等於實踐(信仰的)奧秘。倫理行為是在聖神內生命的發展,並由神聖愛德和人類的團結,是天主無償地賜予一種救贖和成聖的道路。

基督宗教倫理的涵蓋與人生一樣般廣泛而多樣,是對生活的一種服務。基本倫理神學涉及道德行為的原則:福音的法律、行為道德和良心。我們應記得人並沒有站在天主法律前,就如法律是一套冷淡的客觀規範,因為有一個很好理解的倫理體系,是應該幫助人們將自己的道德框架個人同化,最終就是按福音而自由的存在。

人類是有限,並經常受到可能犯罪的威脅。從恩寵的角度來看,倫理神學研究天主法律的誡命,遵守這些誡命導向基督徒生命的滿全。

在人類社會的核心中,特別重視團結(連帶責任)的倫理工作。團結需要人的參與、負責任和行使社會公義。

倫理神學不局限於單單範型性的概念(德行、規範、道德對象等等),而是擴大了自己的觀點,並現在包含基督徒生活的卓越基礎(人是以天主的肖象而受造,他被召叫走成聖的路,與基督合一,在聖神內生活,兄弟般的共融)。

3.4 靈修神學

靈修神學是一門學科,去研究如何把三位一體的天主,作為基督徒生命的來源、模範及終結。靈修神學是基於啟示原則及教會經驗的一門科學。它研究擁有靈修生命的生物,從而分析在成義的人身上進步的規律。

因此,靈修神學研究基督徒的存在,並將這存在視為與天主和人之間相遇及交流的途徑。靈修神學了解這存在作為生命的發展,從領洗那一刻起,這生命便開始,並指向其末世論的充足。基督徒的生活,在這學科中被視為世界中發現到的現實。透過基督徒的生活,人透過在世時人生所需的次要目的,而達到自己的最終目的。

靈修或多或少,靈修與信理神學非常緊密相連,不只是因為靈修是建基於信理神學上,亦是因為體現及活出福音精神的不同方式,反映了在耶穌基督及教會中,唯一天主奧秘的層面。

倫理神學與靈修神學有很多共同之處。他們是同一獨特超性人類學的方面,也就是在被天主召叫走成聖之路當中找到,也在道德及良知的每個行為中之自由狀況找到。而至於不同之處,倫理神學與行為結構接觸更多,並在考慮到基督徒生活的演變,以尋求法律去規範它。至於靈修神學則考慮到基督徒生活充滿活力的演變。

3.5 牧靈神學

牧靈神學特別關注已揭示訊息及教條性真理的救贖方面,因為必須透過教會的使命,在世上得以實現及變得有效。因此,牧靈神學著重於經常存於歷史情況及其福傳行動中的教會研究。

* 牧靈神學分析基督徒福傳活動中新的經濟和文化條件的影響;教會與與世俗社會的關係,或與其他信奉不同教義宗教團體之關係;已領洗教友於世界中的角色,就是要成為靈修生活上的酵母;教會與公民權力之間的關係;提及到宗教自由及容忍的問題等等。

牧靈神學的基本假設是:天主救贖普世性的意願;意識到天主要教會為整個人類服務;以及為所有人民都需要將自己、朝着救主的恩寵敞開大門。

3.6 神聖禮儀

禮儀是一個聖事性的通道,以令教會宣布及慶祝基督的奧秘,好能讓信友自己能住在祂之外,並給全球的人給予基督徒的見證(參閱《禮儀憲章》,2)。

* 直至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1962-1968)前,禮儀已是一門輔助性的學科,在如考古學上同樣重要,從歷史和禮儀的角度來探討這個話題。

* 1963年的《禮儀憲章》修改了這種情況,當時指出「神聖禮儀的研究,是將被列入修院和宗教學院的必修和主修課程;在神學性的設施,它是主要的課程之一。並要在神學、歷史、靈修、牧靈和法律方面進行教育。」(《禮儀憲章》,16)

這個學科的主要工具,就是古代聖事禮儀書、聖事的聖經選集和規程、《教宗禮典書》和《彌撒經書》、 《日課經》,以及與禮儀改革相關的書籍及文件,即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所整理,和教宗保祿六世所宣傳的文件。

3.7 聖經神學

聖經神學是對聖經概念和範疇的系統性反思,以便將它們組織成為一個連貫的系統,好能讓我們看到它們之間的關係,並有助我們去理解它們。

* 這門學科由十四世紀的意大利人文主義者開始,並從十八世紀開始,由新教徒進行的聖經批判領域中紥根,並慢慢地成長,現時被視為一個由聖經科學團體所作決定性的或綜合性的結果。

聖經神學由各書籍的介紹性問題(作者,日期,環境,目的,文學體裁,文本)開始,以致整體的工作(經典,啟發,真實性,詮釋,一致性),當中還包括詮釋學。

* 聖經神學令在所有教義性專論中尋找新觀點這事上成為可能,而在沒有失去推測的嚴厲性,信理的專論能引致更能專注於天主聖言的反思。它的任務不單單只用來加強,或強化信理的論點,也豐富了這些論點,有時是從一個新的角度來接近它們,以讓人更能理解它們。

3.8 大公神學

大公主義是教會內尋求基督徒(天主教徒,東正教徒,新教徒,聖公會信徒)可見的合一之想法。這是基督宗教不能逆轉的事業,因為它順從聖神的推動。

大公運動(大公主義的先例)主要得益於兩個重要的事實:普世性基督宗教聯合組織(1948年,阿姆斯特丹),和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1962-1965年,羅馬)。

大公的項目包括以下幾項:

- 一個能成為可能的初步反思;

- 將教會與教會之間的對話制度化;

- 理解和研究神學的具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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