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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入門 第四章:人類理智在神學中的角色 (4-3)


3. 從歷史中理解信仰與理智之間的關係

若我們研究基督宗教神學的歷史,我們會發現亖個主要觀點,至少看到他們連接信仰與理智的方式。

3.1 信仰與理智之間的和諧

信仰與理智是兩種不同知識上的領域(一個是自然的,另一個是超聖的),但它們並不會彼此排斥。相反地,它們能夠在同一個人身上和諧共處。

* 聖奧斯定是首個(在他想法中)去將信仰的聖經理念與希臘知識的概念聯繫起來的基督徒思想家。他這兩個現實的認識論總結在一個衆所周知的表達,「信仰尋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從那時起,它將成為基督宗教的神學程。如果我們使用這兩個信仰和理智的領域作為參考,就可以把宗教的真理分成兩組:

- 人類理智可以證明的真理。以下幾個例子都能歸於這一組別:「天主存在」、「天主是美善的」、「天主創造了世界」。

- 「超越人類理性的一般能力」的真理。這些真理都是因信仰而被接受,且不是因理性而被接受。因為我們的理智不是被迫去接受它們(真理),信友在其信仰的基礎上完全自由地接受它們。固此,信仰並不會與理智產生衝突,但反而提升和完善人類的理智,且是一種思維上的自由和可獲報酬的行為。即使這些真理不能理性地證明出來,它們仍然是合理的。

正確地說,這典型的基督宗教對信仰和理智的解釋,並不意味理智能正確地證明這些奧秘(例如:至聖天主聖三的奧秘),但它肯定了這人類官能的能力,去證明天主啟示了這些奧秘。

信仰與理智之間的和諧導致我們推翻雙面真理的理論,這理論說明有一個根據理智的真理,而另一個則根據信仰的真理;一個領域可能是真實,但另一個並不一定真實。

3.2 信仰對理智的首要性(fideism - 唯信主義)

理智是沾染信仰的因素這個想法,構成了幾乎所有由路德宗的立場引起的宗教解釋 。盲目的信仰既不需要,也不想要任何理性或歷史性的證據。

缺乏證據、論證或理性的參考點不會被視為一個不幸的缺陷,而是作為信仰本身的美德和價值。

* 雖然略有不同,但路德宗和加爾文主義的神學都同意這個立場。一些人認為啟示是超越人類、且對人類是外在;另外有些人認為啟示是主觀與非時間過程的事件。但兩者皆認為信仰並不依賴人類的行為,亦與人類理智無關。信仰不能被認為是一些可以被理性評估的東西。

3.3 理智超越信仰的首要(理性主義)

理性主義態度的特徵是,或多或少系統和故意的企圖,去把信仰納內在理性的界限內。很容易墮入這種錯誤。事實上,在基督宗教的歷史中,一直有人倡導理性主義。因此,理性主義一直都是基督宗教神學家的反思威脅。

* 理性主義要求信仰在理性的裁決前出現。為理性主義而言,理性只是唯一具足夠資格去批准或拒絕信念合理性的權威。我們看到這種理性主義的標準,並不承認基督宗教信仰的權利和變革動力,當奧秘的概念(或想法)被認為是沒有意義的(洛克)、當信仰被限制在「純粹理性限制」的範圍之內時(康德)、或當概念(或想法)被宣揚比信仰更優越中(黑格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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