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神學入門 第二章:神學與啟示 (2-1)


雖然有些神哲學學說曾質疑進入天主奧秘的可能性,但神學就是天主自己內的奧秘,因祂將自己啟示給我們。從討論有關天主,及從人類救恩的角度開始,神學將有關理論伸延至其他(人類、祂的活動、世界等)層面。

1. 神學:關於天主的科學

神學是天主的科學,並集中於天主及祂透過耶穌基督為普世人類犧牲的救贖行動。根據定義,這是以天主為中心的科學,當中所有的說明都是以天主為始,最終亦回到祂上。神學基本上尋求對天主的理解、知道祂是誰,並從中嘗試尋找人類存在的深層意義。

1.1 神學以神之本性(sub ratione deitatis)的角度研究天主

神學的研究角度是以神的本性作開端,而這個天主是啟示中活生生的天主、亞巴朗的天主、依撒格和雅各伯的天主、在耶穌基督內與救恩史中顯示自己的三位一體的天主。

* 神學不會以哲學的方式一般來研究天主。在哲學方法中,學者將天主研究為受造物的起因,並按受造物所反映天主存在的方式來研究祂。神學與自然神學(theodicy 或 natural theology)不同。自然神學是人類在沒有超聖啟示下對天主產生的知識體。它只限於研究天主的存在、其存在方法及其屬性。

1.2 神學鑽研天主的奧秘

科學性神學以最可能的程度去鑽研天主的存在,它不會忘記天主是一個深入的奧秘。祂不是一個好像平時我們認識其他人般的對象,因為祂存在的方式,與人類和世上事物存在的方式完全不同。

* 「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裏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他給我們詳述了。」(若1:18)聖經將祂稱為隱密的天主(參閱依45:15),也是「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參閱弟前6:16)。我們有限的人類,是不能完全掌握或理解無限存在的天主。

* 聖多瑪斯‧亞奎納(Saint Thomas Aquinas)說:「我們不能明白天主是甚麼。然而,要明白天主在神學教義中所述的作為,便要考量祂在自然領域或超聖領域(恩寵)中的作為。」(《神學大全》第一集,第一題,第七節,釋義二)

1.3 神學經常從天主的角度出發

要說神學是「關於天主的科學」,簡單來說就是從天主的角度研究一切事。神學就是有關天主,並在祂內研究天主,也就是說,即是祂的本質、屬性和三位一體的天主(聖父、聖子和聖神),及從一切事物的起初直至終結。從那裡,神學研究受造物、人類行為、管理人類行為的規範、恩寵和各種美德。

* 古語有云:「神學教授有關天主,同時也是天主親自教授,並引領到天主那裡。」(Theologia Deum docet, a Deo docetur, ad Deum ducit. )因此,天主有如推動着「神學之船」的風。

1.4 神學與至聖聖三的奧秘

神學體系能以不同方式構成,但神學常有一種想法,就是天主顯示了祂三位一體之間的緊密關係,令這個體系能正確地建立。這神聖的關係是神學的基本。此外,天主是所有靈性上及可見現實中不受縛的起因和最終目的。

* 因此,神學認為天主是一個奧秘與創造者,及人類與萬物的起源;它認為透過耶穌基督與教會,天主是贖世的救主;它認為天主是在聖神內的聖化者;最後,神學亦認為天主是在世界終結時,成全整個宇宙的一位。

1.5 神學的對象比信仰的對象更廣泛

神學還有第二個研究對象,就是來自其他科學的真理,並能有助在信仰內容上作出闡述和解釋。

* 在神學中,一切都是根據啟示的光照下來掌握和研究,因此,一切在已啟示的真理光照下,不論是否信仰的前導(preambula fidei)、從中已啟示的真理、或是結論所推斷出來的真理,某程度上全都與神學有關。

* 神學研究有關已揭示的真理(revelatum)及某方式中的全部真理(即直接或間接地作為前提、結論或事實),均屬於啟示或與其連結的一切(revelabile)。因此,已啟示的真理是神學統一性的原則。(參見《神學大全》第一集第一題第一節)

最新文章
文章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