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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入門 第五章:語言與神學 (5-2)


2. 信仰的語言

天主的奧秘,是以人類的方式,透過語言,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

2.1 聖經語言

根據聖經的語言,我們是指在舊約與新約中所使用的語言。這語言具有不可爭議的優越性,並在某程度上是一個參考點,一個標準及為其他人的一個來源。

在聖經的文本中出現許多語言形式。

- 敘述

基督宗教的信仰某些方面只能透過敘述歷史事件來呈現。

* 在新約中,發現的敘事文法,最主要都是以傳記的形式來敘述,來講述耶穌的生平(誕生、童年、誘惑、受洗、苦路和死亡、復活),或參與天主救贖工程的重要人物,例如伯多祿和保祿。新約也記述了奇蹟故事或教導,如比喻。

* 新約也包括了說明形式的語言。[譯者註:語文中有四種類型的話語 –– 陳述、描述、敘述和論證。每一種都各有不同,它們有各自的風格和用途。]這些說明的形式是宗教都是宗教討論的首選工具(參閱:谷2:1-3:6;11:27-12:35)、教理講授(參閱:若要;6;13-17;宗20),以及最重要是福音訊息的宣講(kerygma)(參閱:瑪5-7;宗6;13;17)。

* 禮儀與敬禮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框架,表達和體驗聖書中發現到的信仰。新約中的禮儀語言特別能在信仰的宣認、讚美詩、作品和祈禱中找到。

* 信仰的宣認通常有一個基督論的(Christological)、以基督為中心的特徵。他們簡要而準確地制定教會的信仰,並由她的天主所領導。這些信仰宣示往往顯示為一種肯定,例如「耶穌是主」(格前12:3)、「耶穌是默西亞,天主子」(若20:31),或更長的說明,如在(格前15:3-5)中所載:「我當日把我所領受而又傳授給你們的,其中首要的是: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信經必須從這些信仰事蹟上發展出來。

- 讚美詩(Hymns)

透過詩詞的方式,讚美詩表達出對天主工程的信仰、讚美和感謝(參閱:若1:1-18;羅1:3-4;哥1:15-20;弗2:14-16;路1:46-55的《聖母讚主曲》Magnificat;路1:68-79的《匝加利亞讚主曲》Benedictus;路2:29-32的《西默盎讚歌》Nunc dimittis)。默想與宗教情感伴隨這些讚美詩一同出現。

- 讚主辭(Doxologies)

顧名思義,讚主辭是用來讚美天主,就如《羅馬人書》中指:「他有能力堅固你們,使你門合乎我所傳佈的福音,和所宣講的耶穌基督……願光榮賴耶穌基督歸於惟一全智的天主,至於無窮之世。亞孟。」(羅16:25,27)新約中包含最多的讚主辭,就是若望的《默示錄》。

在這些祈禱中,我們能提及主禱詞(或《天主經》,瑪6:9-13;路11:2-4),及耶穌的司祭祈禱(若17)。

- 神話與神話的語言

所謂聖經的神話語言都有一個特點。它是一種透過描述場景和象徵性的表達來傳遞宗教教導的一種描述性語言。神話的創造,是一個典型與現實世界建立橋樑的人類方式。因此,神話表達了人類存在的基本問題。

聖經有時使用神話語言,這是一種富想像力和靈活性的工具。但這種神話語言與虛構或謬誤無關。

* 神話語言的一個例子是講述原罪(創3)的一些敘事手法,例如,藉著樂園一些象徵性元素、知善惡樹、蛇及牠與女人的對話等,我們得以知道原始事件、一些自人類歷史開始所發生的事情:罪惡如何進入世界,不是透過天主的行動,但是因為人類的自由。

- 聖經使用神話形式作為語言的形式,但它所表達的並非一個神話傳說。事實上,聖經是一本完全除去神秘元素、令人容易明白(demystifying)的書。它說出天主作為一格位(不是一個在宇宙中的匿名力量),它是基於現實的世界(而非在一個夢幻般或虛幻的世界中),及將救贖啟示放在歷史時間的框架內(而非任何無時間的東西)。

2.2 禮儀的語言

直接基於聖經中禮儀與讚頌語言的禮儀語言,顧明思義代表著基督宗教教義的財富,並在教會祈禱的層面上得以發展,主要包含在彌撒、日課和聖事禮儀中。

2.3 神學的語言

在某程度上,神學的語言源於聖經及其敘事語言。由於需要以嚴謹和精確的方式來表達基督宗教的奧秘,神學語言逐漸發展和成長。第一世紀的基督宗教神學家,利用亞利士多德(Aristotle)、柏拉圖(Plato)和普羅提諾(Plotinus,公元205 - 270年)所代表的典型形上學語言。神學家借用一些術語,例如實體或自立體 (英 substance;希臘語 ousia)、主體 (subject;hypokeimenon)、位格(person; hypostasis)、個體(individual; atomom)、本質(nature;physis)、原因(cause;aitia)、潛能(potency;dynamis)、形式(form; morphe)、物質(matter;hyle)等等。

一些作者,特別是新教的作者,如哈奈克(A. Harnack)和利奇爾(A. Ritschl)等,聲稱這種適用於神學的形上學語言,破壞或污染了基督宗教訊息的原始純正性。他們說利用這種語言的基督教神學家,沒有必要將基督宗教希臘化(即是他們允許希臘文化影響信仰)。在現實中,若我們仔細地分析古代教會所作的,我們會意識到教會教父、神學家及教會議會皫神學性與權威性的教學工作,都是要將希臘哲學基督教化。

2.4 教理的語言

教理的語言是一種用來傳遞信仰基本內容的語言,以這種方式所提出的,是最佳的方式來活出信仰。教理傳道員以有系統的方式來解釋信仰,使聆聽者能在生活中變得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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