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入門 第十一章:神學中的統一與多元 (11-2)
2. 多元主義和信德的合一
神學中的多元主義,能引進提議及方法學的選擇,以表達神學科學可能性的豐富性及普遍性。同時,它提出了神聖科學及其本質必要的合一(如信仰要求明瞭,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如何在如此多變、多元的種類中得到保障這個問題。
因神學知識的本質,神學中的多元化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排除了強加一些外在的限制,這些局限性為多元主義提供了條件。
這裡有一些基本的標準需要謹記。
- 神學多元化應承認信仰的客觀及超越的特徵,和到達真理的可能性。若對多元主義沒有真正的理解,亦即是沒有考慮到教會的共同信仰,便會對信仰的合一及純潔構成威脅。
- 神學家需要在教會信仰的框架內工作。教會是一個有信仰的團體,並且是唯一一個有關卓越奧秘及聖言的充足主題。真正的神學,在其團結及多元中,只能在教會團體及生活中誕生和發展。教會訓導在這個包含所有基督信徒及整個信仰寶庫的框架下,得到了自己的角色。
- 我們需要考慮到真理的等級(參閱《願他們合而為一 Ut unum sint》通諭,81),也需要謹記,並非所有信仰的真理都有相同的等級:一些屬於中央核心,而另一些則著重於周邊的地方。
- 一方面的內容,另一方面術語及歷史的外表之間的重要區分,在於多元主義辯解,並讓它成為可能。它還要求任何神學都應包含這種內容,而非過度推測或使用不充足的哲學理論來改變它。
- 然而,對話並不是指,在沒有保存基督宗教啟示原始性與超越性的情況下,在面對福傳文化而放棄聖言。